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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西洞庭湖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指出问题(市编号6号)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21-09-22 10:50:46 浏览次数: 【字体: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湘环〔20192号)和常德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天室《关于印发常德市省级环境保护督察交办问题整改销号指导意见的通知》的要求,现对已完成整改的问题情况进行公示:

反馈问题(市编号第6号):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上收管理后,生态环境工作的统筹协调及调度推进机制还没有理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作用还没有充分发挥。

牵头整改单位:区委办、区政府办

配合整改单位:市生态环境局鼎城分局

整改目标:充分发挥区生环委统筹协调和调度督导作用,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三管三必须责任,进一步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

整改措施:

1. 发挥议事协调机构统筹作用。更好地发挥区生环委办、区长江办、区河(湖)长办、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督促指导作用。

2. 建立完善区生环委职能职责。将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四办合一,专人专班,独立办公。建立健全生环委各类会议、公文处理、任务交办、督导考核等机制。

3. 明确部门单位工作责任。出台《常德市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决策、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谁污染、谁担责的要求,建立责任体系和问责机制。

4. 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依托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引导村(社区)建立生态环境保护协会,构建区、乡、村三级工作体系。

整改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管行业必须管环保三管三必须责任要求,着力构建大环保工作格局。一是充分发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统筹协调作用。调整了区生环委办、区长江办、区河(湖)长办、洞庭清波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等机构人员名单,明确由区级领导牵头负责,做到了行业环保工作领导亲自抓、具体事项有人管。今年来,区委常委会3次、区政府常务会5次研究生态环保工作,召开了3次生环委会议、10次区政府专题会部署安排环保工作。二是建立完善了区生环委职能职责。将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蓝天保卫战指挥部办公室、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并入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实行四办合一,并从区工信、水利、生环等部门抽调精干力量,组建专人专班,独立办公。制定出台了《常德市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明确各级各部门单位的工作责任。全区水污染防治、大气污染防治、农业农村面源治理、长江十年禁渔、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监管执法等环保工作有序推进,有效解决了石板滩石煤矿坑等一批突出生态环境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协会。依托乡镇(街道)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通过政府引导、乡镇支持、村民自治的原则,先后组建了一批村(社区)生态环境保护协会,区、乡、村三级大抓环保工作的体系初步建立。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1922日至27

受理部门: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373768

联系地址:鼎城区临沅路368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        

2021922日            


终审:鼎城区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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