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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来源: 发布时间:2017-12-2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

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问题整改情况公示

    根据湖南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及交办信访件办结销号标准和有关程序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鼎城区委政府高度重视,经区委区政府研究,成立了专项组织机构进行整改。现将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辖区内存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抓环境保护工作紧一阵松一阵,抓一件算一件,解决一个问题算一个问题,既未真正形成自觉行动,也缺乏统筹谋划”的问题。

    二、主要整改措施

    1.狠抓环保“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落实。

    2.狠抓环保政策理论的学习宣传贯彻。

    3.狠抓环保工作的领导和日常调度。

    4.狠抓环保相关制度、规定的建立、规范与完善。

    5.狠抓环保执法检查和责任追究。

    三、整改工作进展及成效

    1.有效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截止目前,区委常委会研究环保工作已达4次,切实将其纳入了重要议事日程。区直相关部门根据各自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定期调度研究、统筹推进环保工作。制定印发了《常德市鼎城区贯彻落实中央第六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并将落实情况列入2017年度重点工作督办内容。

   2.加大学习贯彻力度区、镇两级党委及区直相关部门至少1次以上把环保政策理论作为中心组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从“五位一体”的高度来把握和对待环境保护工作。2017年4月1日,第2次区委中心组学习,专程邀请省环保厅副厅长潘碧灵来鼎城授课。

    3.强化环保工作调度。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先后30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本区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出台文件5个,会议纪要13个,增强了各乡镇(场)、区直单位的环保责任意识。为强化对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及省、市交办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的督导,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多次到问题整改现场进行督促检查,推进整改工作快速推进。

    4.成立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2017年9月1日,区委区政府成立了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印发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常德市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的通知》(常鼎政办函〔2017〕15号)文件。相应制定出台了《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暂行办法>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17〕41号)、《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鼎城区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发〔2017〕63号)、《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南城区禁止露天焚烧垃圾工作方案>的通知》(常鼎政办函〔2017〕71号)、《常德市鼎城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环境污染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的通知》(常鼎生环发〔2017〕4号)、《鼎城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周边区域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形成制度管事管人,确保环保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自觉化。

    5.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履责报告制度。2017年12月6日,在区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8次会议上,区环保局局长胡小芳向大会报告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其报告主题为《关于我区2017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汇报》,该报告在区环保局门户网站上全文公示刊发。

   6加大环保执法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开展省、市环保督察,建立健全环境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持续组织开展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检查,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截止目前,经审查后综合执法受理案件48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43件,开展综合执法25件,共责令整改和关停各类违法企业19家,行政拘留15人,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起到了良好教育警示作用。

   7建立完善环保工作追责问责机制。先后出台《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常鼎政发)〔2015〕10号)、《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环境问题(事件)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的通知》(常鼎办发〔2016〕2号)、《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常德市鼎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德市鼎城区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常鼎办发〔2017〕11号)等文件,对明确环境保护工作追责问责的情形、种类和方式进行了明确。今年以来,对于环保工作不力、问题整改不力等予以了严厉追责。截止目前,全区因环保工作不力,受到责任追究干部人数已达153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人,组织处理133人。

    四、下段工作打算

    1.切实提高环保工作的政治站位。改善环境质量、推进环境保护是地方政府的法定责任,更是严肃的政治责任。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当前,仍有个别领导干部政治意识不强、政治站位不高,环保意识不强,造成环境问题累积加重、环保工作困难重重。只有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才能具有大局意识、超前思维,才能更好地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面临的问题。当务之急,就是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战略思想,清醒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把讲政治落实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具体行动中。

    2.切实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全区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要把不损害生态环境作为发展的底线。要压实主体责任,不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全区环保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和突出问题,切实推进环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对环保工作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增强抓环保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要切实抓好整改。把抓好中央环保督察组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同时,整改要动真碰硬,查清问题症结,做到立行立改、边督边改,查清一件、整改一件、反馈一件,促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好转。

    3.切实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环境问题就是发展问题。区、乡两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搞好环保工作的统筹,及早谋划、专题研究、督导落实,对于养殖污染、秸秆焚烧、大气污染等突出环境问题,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着力解决。乡镇(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以舍我其谁的担当精神,直面问题,果断亮剑,切实抓好自身管辖区域内的环境治理和保护工作。

    4.切实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政策层面和长效机制管理上制订了一系列措施。重点是对《综合绩效考评办法》指标进行优化和调整,增加环境保护指标权重。统筹推进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推动领导干部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切实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促进自然资源资产节约集约利用和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将环境保护责任落实情况纳入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对各单位因环保问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组织处理的领导干部,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处理措施。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署联系方式,向鼎城区委办公室反馈。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17年12月20日至2017年12月26日,共5天.

    受理部门: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6-7373768

    联系地址:常德市鼎城区临沅路368号

 

 

                                            中共常德市鼎城区委办公室      

                          2017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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