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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城区“4+2”工作法 破解城乡低保难题

来源: 发布时间:2015-07-03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为解决低保工作中存在的关系保、人情保等问题,鼎城区从创新工作方法入手,采取“4+2”工作法(4:四个原则、四个注重、四个重新、四个100%;2:二个信息平台),破解低保难题,2014全年共新增城乡低保对象7556人,清退不符合条件对象2619人,城乡低保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城乡低保工作取得了明显实效。
    一、坚持四个原则,让低保有章可循。一是坚持应保尽保原则。鼎城区成立了城乡低保工作领导小组,把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放到了突出位置,明确提出了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漏,不符合条件的对象一个不保。二是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在低保对象认定过程中,全区各乡镇严格按照城乡低保法规制度规范操作,做到审批过程公开透明、审批结果公平公正。三是坚持动态管理原则。建立了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制度,加强对低保对象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及时掌握保障对象的生活状态,切实做到保障对象有进有出、补助水平有升有降。 四是坚持统筹兼顾原则。鼎城区坚持把城乡低保工作与本区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合理制定救助标准,实行分类救助。同时,加强部门协作,为城乡低保对象配套一系列优惠政策,有效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二、突出四个注重,让群众参与其中。一是注重政策宣传。为提高群众对城乡低保政策的知晓率,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政策宣传工作,2014年,共印发《救助政策宣传问答》等各类宣传资料1万余份,编印《社会救助政策法规》5000多本。二是注重群众参与。全区每个村成立了总人数不少于21人的民主评议小组,其中普通群众不得少于2/3,真正做到了让群众参与。三是注重干部带头。进一步明确乡镇干部与村支两委成员责任,涉及此项工作的镇村干部都签订了《城乡低保工作责任状》,明文规定乡镇干部和村干部直系亲属不得享受城乡低保。四是注重督查问责。由鼎城区民政局派出指导组对重点村的低保进行业务指导,区委督查室、区纪委抽调专人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014年在城乡低保重新审核过程中有9名乡村两级干部受到处分。
    三、把握四个重新,让低保运作规范。一是把握重新申请。鼎城区对城乡低保进行了重新“洗牌”,凡有申请意向且符合低保政策的对象均可向所在村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对于无书写能力的对象由所在村委会代为申请,有效防止漏保现象。二是把握重新调查。全区各行政村都成立了调查组,本着“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原则,对被调查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收入状况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全面核实,有效防止错保现象。三是把握重新审核。对所有低保申请对象,均按低保政策进行审核,对各村拟申报对象按照不低于30%抽查率进行,一旦有误,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四是把握重新公示。各村将评议、审核和审批的结果分三次张榜公示,对于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对象,各乡镇明确专门的信访接待人员,负责接待处理相关事宜。
    四、确保四个100%,让低保阳光运行。一是确保入户调查100%调查人员对所有申报对象进行上门调查,确保户户有记录、有签字、有结果,进一步提高入户调查的真实性和准确率。二是确保民主评议100%所有经过初审的对象必须通过村级民主评议小组集中民主评议,各村在民主评会议上严格按程序进行。三是确保张榜公示100%对评议结果、审核结果以及审批结果,坚持“三榜三公示”,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四是确保整理建档100%为每一户低保家庭建立了专门的案档,同时将全区近4万名低保对象信息录入“全国低保信系统”,实现了低保对象信息化管理全覆盖。
    五、搭建两个平台,让低保真实准确。一是搭建信息核对平台。成立鼎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中心,出台《鼎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有效破解了全区困难家庭认定难题,规范了社会救助入口关,疏通了出口关,真正实现了各部门间信息共享,为全区社会救助工作顺利开展和各项救助政策落实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二是搭建社会监督平台。全面公开城乡低保评议小组成员的联系方式,随时随机进行抽查,重点查保障对象是否进行真评实议。同时在区级和乡镇设立咨询监督举报电话,随时解答群众的政策咨询以及问题举报,坚持有报必查,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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