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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9-11 00:00:00 浏览次数: 【字体:
 
区委2017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区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区委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称解释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报表见附件
 
    第一部分  区委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鼎城区委办是区委的服务、参谋机构,协助处理区委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五大家的重大活动,为区委科学决策提出建议、预案和依据,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市及区委报递信息,反映全区有关动态;研究、审核区委各部门、区直各单位请求,提出处理意见报区委领导审批;负责中央、省市重大方针政策及区委重要工作部门和领导同志重要批示、批件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研究和指导基层组织建设,研究协调和指导党员教育.指导和推动政法部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强化对政法各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开展对外宣传、互联网舆情管理及网上宣传,负责全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及精神文明建设。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统一战线的路线、方针、政策,联系区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协助执行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侨胞侨属和出国、归国留学人员的统战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体制管理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实施办法,负责区委、区政府各部门和人大、政协、法院、检察机关以及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含内设机构)、人员编制的审核。参与制定全区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的规范性文件,负责青少年文化活动阵地和青少年服务机构的建设与管理。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调查研究妇女、儿童问题,为区委、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依据,提出建议。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文艺路线、方针、政策,制定全区文艺创作和设施建设的规划及措施,繁荣我区文艺创作,壮大文艺创作队伍。负责做好全区离休干部和副处级以上退休干部的安置、管理,落实好老干部的“两项待遇”,指导乡(镇)和区直机关做好离休干部和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并督促落实。做好老干部的医疗保健工作,协助处理老干部逝世后的丧事、遗嘱照顾等方面的问题。
    二、机构设置
    现有机构14个、站点2个,8个党派、12个老年协会、5个文艺协会,分别为区委办、组织部、政法委、统战部(含8个党派)、老干局(含12个老年协会)、编委、团委、妇联、文联(含5个文艺协会)、工商联、610办、台办、党史办、巡察办及鼎城记者站、远教办。现有在职在编人员162人,离休人员3人,退休人员85人,退职人员2人,民政代管人员2人,政协文史员3人,遗属12人,临时聘请28人。老干局代管特企离休老干14人,遗孀24人,全区离休和副处级以上退休老干220人。
组织部代管大学生村官25人。院落5个,分别为区委机关大院、区委机关宿舍大院、党史办大院、老干活动中心大院、巡察办租用办公楼。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5239.5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950.52万元。支出总计5083.1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长794.8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二是新增部门巡察办开办费;三是区委新增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四是年初预留资金如老干代管特困企业离休老干各类费用、组织部代管大学生村官各类费用等年中下达;五是小康奖励资金等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5239.5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49.05万元,占总收入的96.36%;其他收入190.46万元,占总收入的3.64%;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5083.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37.34万元,占总支出的44.02%,项目支出2845.79万元,占总支出55.9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5049.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37.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1.1万元。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93.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04.56万元,其他支出59.43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760.06万元,增长17.72%,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605.4万元,增长14.12%。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二是新增部门巡察办开办费;三是区委新增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四是年初预留资金如老干代管特困企业离休老干各类费用、组织部代管大学生村官各类费用等年中下达;五是小康奖励资金等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84.09万元,占本年支出96.0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长595.8万元,增长13.9%。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二是新增部门巡察办开办费;三是区委新增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四是年初预留资金如老干代管特困企业离休老干各类费用、组织部代管大学生村官各类费用等年中下达;五是小康奖励资金等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4884.09万元,占本年支出96.08%,其中基本支出2237.34万元,项目支出2646.7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85.9万元,支出决算为4884.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96.4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公积金及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二是新增部门巡察办开办费;三是区委新增电子政务内网建设;四是年初预留资金如老干代管特困企业离休老干各类费用、组织部代管大学生村官各类费用等年中下达;五是小康奖励资金等等。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37.3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036.4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公用经费20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47万元,支出决算为146.39万元,减幅为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34.64万元,减幅为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75万元,减幅为0.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61万元,下降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6万元,下降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0.2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后车辆减少、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也随之减少、实行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4万元,占23.66%;公务接待费支出111.75万元,占76.3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4.6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34.64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出差、下乡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111.75万元。其中:国内接待费支出111.7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3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107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1万元,支出9.6万元,结转下年1.5万元。
    九、关于2017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部门绩效评价工作情况
    根据财政局关于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办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负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由分管财务的副主任任组长,各业务组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财务室牵头负责部门整体绩效评价的日常事务工作。
    (二)部门绩效总目标
    目标1: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发挥参谋助手作用,为区内发展、区委领导决策献计献策,撰写可行调研报告作为相关政策制定的参考等。
    目标2:加强队伍建设,指导全区办公室业务工作,督促检查各级精神的贯彻落实。   
    目标3:增强服务意识,后勤保障优质高效,确保区委机关正常运转,为区委机关各单位营造一个和谐安定、安全舒适的办公环境。
    (三)2017年度部门绩效目标
    1.依法行政:党委规范性文件上报省委备案审查的,无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情况;无发生失泄密案件被中保委通报批评的情况。
    2.政令畅通: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省委常委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定事项、省级及以上领导指示交办事项按规定时限落实,工作质量符合要求、办理规范。
    3.作风建设: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的情况;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认真履职。
    4.应急管理:妥善处置突发事件,无误报、迟报、漏报突发事件的情况。
    (四)、综合评价结果
    2017年,我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保进度、重质量、求实效的要求,全面推进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根据《常德市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评分标准,我办得分90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为“优秀”。
    部门整体绩效情况
    区委办工作,在为区级领导服好务的前提下,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小康工作全省第2名,得省市奖励400多万,改革工作、督查工作紧扣区委重大决策,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全方位督查,编发《鼎城督查》15期,《督查专报》3期,《情况反映》10期。综合文字工作吃透上情、把握下情、了解外情共写作各类文稿120多篇,在《湖南日报》《常德日报表》《常德通讯》市委《内参》等刊物均有文章发表。办文办会工作,全年共发文114件,收文562件,做到零差错、零失误,全年共承办区委常委会议32次,全区性大型会议40余次,专题会议120多次,共下发通知400次。信息工作上报党委信息430余篇,考核全市前茅。党风廉政建设、机要保密工作全年无1起失泄密事件。政法委工作,连续三年获全省平安区县荣誉,政法综治工作获省先进,维稳、无上访村创建获全市先进,农村网格化、农村“雪亮”工程、无访村创建现场会在鼎城召开,今年十九大特护安保维稳、政法队伍建设在全市总结表彰会上作典型发言。组织工作,加强了领导班子的组织思想作风建设和干部队伍的建设,抓好党员、党组织的教育与管理,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支持。统战工作,先后成立区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和民族宗教领导小组,统战工作纳入全区考核及中心组学习、科干部、青干班培训教学内容,注重统战干部及党外干部提拨交流,统战工作进一步取得可喜成绩。老干工作,被评为全省老干宣传先进单位,全市综合考核先进单位。编办工作,2017年完成了上级规定的各项改革任务,严格机构编制管理,2017年获得了区级文明单位和绩效评估红旗单位,已连续8年被评为区先进或红旗单位。妇联工作,通过开展基层妇联组织改革、关爱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组织家风宣传等,带领全区妇女同胞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为推动鼎城经济作出巨大贡献。工商联工作,通过“走出去”开创宣教新局面,“两学一做”打造经济服务新领域,村企对接拓宽脱贫攻坚新渠道,抓好组织建设巩固“五好工商联”成果,参政调研推进经济社会发展。610办反邪教育转化任务超额完成,警示教育全省推广,连续五年获市办先进单位。对台工作,对台宣传两岸形势宣讲2次,新闻报道26篇。对台服务接待来访42批次,救助3万多元,对台交流,全年组织多起台胞返乡行、陆配娘家、两岸大学生交流等活动。党史工作,硕果累累,史志编研《鼎城年鉴》全新改版,获全省二等奖,《鼎城区乡镇简志》《鼎城水利纪实》编纂出版,赵必振研究建立平台,进一步扩大了常德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史志平台信息上报量与采用量全市第一,近几年业务考核始终保持全市第一。巡察工作,设立四个巡察组,开展了二轮巡察,发展问题线索181条,拟向区纪委移送8条,向区组织部移送4条,其他问题线索已向相关职能部门和巡察单位移送反馈,巡察问题上报率100%,社会满意度90%。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08.96万元,比2016 年减少440.9万元,降低17.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2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5.2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政法委应急处突值班车1辆、区委机要局值班车1辆;无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第四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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